編輯 要約 없음 |
(國際聯合 決議 A/RES/217(III) 中文版 原文 參照) |
||
16番째 줄: | 16番째 줄: | ||
<blockquote class="noruby"> | <blockquote class="noruby"> | ||
* '''正體''': <span lang="zh-hant" xml:lang="zh-hant">人 | * '''正體''': <span lang="zh-hant" xml:lang="zh-hant">人 皆 生而自 由; 在尊嚴 及 權利上 均各 平等。 人各 賦有理性良 知,誠 應 和睦 相 處,情同手足。</span> | ||
* '''簡體''': <span lang="zh-hans" xml:lang="zh-hans">人人生而自由,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。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,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。</span> | * '''簡體''': <span lang="zh-hans" xml:lang="zh-hans">人人生而自由,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。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,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。</span> | ||
※ [[世界人權宣言]] 中文版 | ※ [[世界人權宣言]] 第一條 中文版 | ||
</blockquote> | </blockquote> | ||
2021年2月9日(火)19時56分 版
Hànyǔ | |
---|---|
싱가포르 말레이시아 | |
ISO-639-1 - ZH ISO-639-2/B - CHI ISO-639-2/T - ZHO ISO-639-3 - ZHO |
正體 :人 皆 生 而 自由 ;在 尊嚴 及 權利 上 均 各 平等 。人 各 賦 有理 性 良知 ,誠 應和 睦 相 處 ,情 同 手足 。簡 體 :人人 生 而 自由 ,在 尊 严 和 权 利 上 一律 平等 。他 们 赋 有理 性 和 良心 ,并 应 以 兄弟 关 系 的 精神 相 对 待 。※
世界人 權 宣言 第一 條 中文 版
槪要
方言
쓰는